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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资讯!一周后施行!“昆明问政”帮你读懂《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023-05-25 14:26:51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资料图片)

掌上春城讯5月22日至28日是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昆明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关于垃圾分类,你了解多少?6月1日,《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家庭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通过买卖、租赁、互换、赠与、出借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昆明问政”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帮你快速看懂。

《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47条,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要求、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的管理规范、构建了生活垃圾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等。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张雅媚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条例》的特点在于结合了垃圾分类最新的要求,完善了整个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比如在源头减量的工作上,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引入垃圾分类基层治理、网格化治理,对清扫保洁运输资质提出要求。使垃圾管理相关的要求更加完善、全面。”

《条例》中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可回收物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

同时明确了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翻拣或者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等内容。

掌上春城记者:刘莹美编:姜维钢 易娜责编:李冬雨编审:符亚丽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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